2.1 项目名称:宁夏乌玛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概况: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公路全长57.291公里,总投资56.45亿元,全线共设服务区1处,收费站4处。项目于2025年7月22日建成通车,由建设期全面转入运营期,为做好项目通车后的日常运营养护工作,需采购运营养护机械设备。
2.3采购范围与标段划分:
采购范围:采购扫路车(快扫)1辆,大型综合除雪车8辆、抛雪机1台、3.5m雪铲1套、多功能水车1辆、多功能护栏板打桩车1台、双排轻卡3辆。
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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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 |
车辆名称 |
用途 |
计划采购数量 (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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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标段 |
大型综合除雪车 |
除雪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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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m雪铲 |
配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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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抛雪机 |
除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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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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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标段 |
扫路车(快扫) |
路面清扫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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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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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标段 |
多功能水车 |
绿化洒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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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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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标段 |
多功能护栏板打桩车 |
护栏板安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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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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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标段 |
双排轻卡 |
运输车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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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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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完成机械设备交付工作。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的资质及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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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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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等级 |
一标段和二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之中,同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三标段至五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是代理商参与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同时出具制造商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制造商向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与唯一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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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同类型的机械设备供销业绩。 注:同类型机械设备指业绩证明文件中含有所投标段同类型机械设备:即一标段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综合除雪车的产品;二标段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扫路车(快扫);三标段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多功能水车;四标段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多功能护栏板打桩车;五标段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双排轻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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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誉 |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件);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5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允许中多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即日起至2025-10-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