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办公楼8楼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072
2.内容及划分采购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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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需求 |
最高磋商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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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办公楼8楼修缮工程 |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
336796 |
3.采购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包
5.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15号(公安厅2号办公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如供应商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资质;1.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2.1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3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供应商出具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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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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