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进水口右岸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6.85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
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进水口右岸边坡防护工程位于清河水库大坝右岸上游约 400 米处取水头部右
岸边坡,对进口渠道前缘裹头进行防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进水口右岸边坡防护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进水口右岸边坡防护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
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
工程施工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受聘并注册于该供应商单位。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
营异常名录的查询截图;凡公布禁
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列入黑名
单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是否满足资格条件由评审小组确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本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进水口右岸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6.85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清河水库管理
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进水口右岸边坡防护工程位于清河水库大坝右岸上游约 400 米处取水头部右
岸边坡,对进口渠道前缘裹头进行防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进水口右岸边坡防护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进水口右岸边坡防护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
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
工程施工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必须受聘并注册于该供应商单位。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
营异常名录的查询截图;凡公布禁
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列入黑名
单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是否满足资格条件由评审小组确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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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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