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 林口县莲花新镇县委党校维修服务类项目(三期)
1.2项目编号:0222G
1.3采购建设内容:将12号楼改造为公寓楼,综合楼厨房设备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4服务期/建设工期: 150 日历天。本工程于计划于2025年11月01日开工建设;2026年03月31日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1.5交服务地点/建设地点: 林口县
1.6采购预算:4994863.43元
1.7质保期(保修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1.8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需提供响应证件)。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出具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
2.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2.6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 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2.8财务要求: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2.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13日09:00至2025年10月17日16:00(北京时间)……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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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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