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东区血管病防治中心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5.23271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截止到本次磋商截止时间,与本次磋商响应相关的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被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为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3 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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