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XZJ2
3、项目概述:分拣装卸内容包括按订单接收、根据每日系统推送单量进行卸车、货品核对、货品分拣、整件货品及零散货品的码放、材料回收、数据核对上传等工作,须进行物流业务外包。
4、招标内容:快消品分拣配送物流业务,三条生产线的业年均业务量1431.6万件,服务期两年,预算约572.8万元。选取一位中标人。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与道路运输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附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报名期间内的三网截图);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邮政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邮政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邮政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5)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作业人员(人员不低于30人),必须提供作业人员在乌鲁木齐市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025年1月-2025年7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7)企业业绩要求:须提供不少于一家2年以内与大型商超、社区团购分拣配送物流业务合作的业绩或类似分拣配送物流业务的合作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公司发票和发票查验截图(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元,以发票显示金额计算)2024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之间;
(8)允许代理商参加,需要法人授权,且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当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分公司或办事机构至少有三人以上进行日常管理(附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保证全年节日或销售高峰旺季生产期间无偿提供足够的作业人员保障生产业务的正常运营(必须提供书面承诺,若中标后,无法正常履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处罚);投标人所提供的生产作业人员必须能熟练操作KS-JYST分拣生产设备、CDS11型缓存分拣输送机、PM130-TYQJC130型检测设备。(必须提供书面承诺,若中标后,所提供的作业人员不能熟练操作以上分拣生产设备,将视为无法正常履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处罚);
(9)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并承诺该项目员工代发工资落户邮政金融(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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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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