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某单位的委托,对南京某部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南京某部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服务
2、项目编号:20(请登录)
3、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服务;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服务1项。大中小型各类车辆及动力机械配件、轮胎、蓄电池、油类等物件;确定两家定点供应商。
注:其它具体参数及要求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3.3最高限价:本项目无最高限价。年预算约为30万元,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3.4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供应商下浮率报价区间范围为0-100%(如: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为40%,即折扣率为60%(6折)),下浮率报价采用整数下浮报价,供应商未按前述报价要求进行报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3.5服务地点:(请登录)
3.6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3.6.1意向服务期限:采取“1+1”模式续签服务合同,续签时间为1年,采购人在约定第1年服务期满之前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采购人预算资金已落实后,通知乙方签订次年服务合同,服务期限自开始提供服务保障之日起算。
注:采购人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采购人可对此项目作出调整或取消,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①本次谈判、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应答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否决。②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对于明确了分项(单价)最高限价的项目,总价及分项(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③报价要求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④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
4、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为非外资独资、控股、参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近3年内,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或处罚范围内;未被军委后勤保障部、装备发展部列入采购活动违规供应商名单、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不在相应限制措施的处罚期或处罚范围内;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未购买或领取谈判文件的,不得投标;
- 不存在:“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形;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情形;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以及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 具有汽车整车维修一类资质(一类汽车维修企业)证明;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5、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5.1.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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