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澄清修改内容 问题1、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自2020年9月1日(含)以来,投标企业监理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废(污)水处理厂(站)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关于此条有两点疑问: 1)招标文件第三章********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总监业绩条款中提到:总监在本单位完成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废(污)水处理厂(站)项目业绩的一个4分。此处业绩表述多了“工业”二字,和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条件的表述不同。请问是以公告还是评分办法的表述为准? 2)如果工程合同签订的造价低于6000万元,工程竣工完成后实际的结算造价为6000万元,请问是否也应视同为符合项目业绩要求。 答复:招标公告中资格审查业绩和资信评分中业绩已明确,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资信评分业绩表述。 2、若项目总监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是否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作为投标证明材料。 答复:招标文件已明确项目总监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3月—2025年8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事业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土木工程专业是个大专业,包含范围较广,学历证书专业如为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是否都视同为土木工程? 答复: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土木工程专业,以招标文件表述为准。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 09:00 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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