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0-16 09:36:00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码头主体工程和疏浚工程 总承包(EPC)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码头主体工程和疏浚工程总承包(EPC)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1个5万吨级液化烃泊位,泊位长度300m,码头采用一字型墩式布置,设置工作平台1座,平台尺度为50m×35m,顶高程9.5m,平台上布置有装卸臂、登船梯等,码头平台后方布置管线桥,与后方公共管廊连接,管线桥根据工艺要求设置补偿器墩、固定墩和标准墩,管线桥宽度14m,顶高程9.5m,总长度约880m,管线桥与拟建的公共管廊通道衔接,在工作平台上设1个作业区,共配置3台装卸臂,包括2台DN400和1台DN300规格;所有装卸臂均为液压驱动,采用手动、电液动和无线遥控三种操作方式,并配有超限报警装置,装卸臂设置紧急脱离装置;在码头作业平台上,设一座液压驱动、电液控制、塔式结构的登船梯。共新建工艺管道4条,包括低温乙烯/乙烷卸船管道、低温乙烯/乙烷保冷循环管道、低温乙烯/乙烷BOG管道和VT管道(放空气)。所有工艺管线从罐区接入码头引桥的管架,采用架空敷设方式,管廊管架为多层管架,管架侧面设有维修用车辆通道。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具体保险方案等详见附表。
2.2.2本次招标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3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对一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 1 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为经保险机构总部(总公司)同意的市级分公司或以上的机构,提供总部(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保险代理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的总部(总公司)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3.7.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服务的工程项目业主、客户无不良质量、服务评价。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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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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