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方式为:直接选定
包件 1: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施工四合同由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承建,合同价22.32亿元、合同工期1095日历天,全长31.925千米,起迄桩号为:K97+300~K129+225,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7米、设计时速120km/h。 (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件,具体信息如下表。 表 1-1 各包件信息表
表1-2 各包件资格要求表
(2)每个竞选人最多可以参与2个包件的竞选,只允许成交1个包件。
(1)莒南国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 采购理由
董梁项目因施工需要,计划对桥涵工程进行直接采购,根据《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三)直接选定适用的情形之一“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出现新增清单项或工程量增加超原合同额30%的,且本项目现有此类供应商具备相应作业能力的”规定,经项目部考察与评估在场桥涵施工劳务单位之后,认为莒南国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能力满足项目要求,拟邀请莒南国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就本次采购的作业内容、计量规则、材料、机械设备、工程价款等主要合同内容进行谈判。3. 采购内容及范围
(1) 项目概况包件 1:董梁高速沈海高速至新泰段施工四合同由山东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承建,合同价22.32亿元、合同工期1095日历天,全长31.925千米,起迄桩号为:K97+300~K129+225,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7米、设计时速120km/h。 (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件,具体信息如下表。 表 1-1 各包件信息表
| 包件序号 | 包件名称 | 作业内容及说明 | 拟选拔数量 | 备注 |
|---|---|---|---|---|
| 包件 1 | 桥涵工程 | 桥涵工程施工 | 1 | |
| 合计 | 1 | |||
4.竞选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表1-2 各包件资格要求表
| 适用包件 | 资格要求 |
|---|---|
| 包件 1 |
(1)谈判人应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
5.拟邀请供应商
包件 1:(1)莒南国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6.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9:00 到 2025年10月1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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