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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各部室、气化一厂等零星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0-1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各部室、气化一厂等零星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占地面积1800余亩,主要生产装置有50万吨/年甲醇,20万吨/年二甲醚,40万吨/年醋酸,两套20万吨/年乙二醇,1万吨/年醋酸。
随着公司装置规模不断扩大,且运行时间的延长,零星工程项目较多,大多数项目涉及到厂区的安全生产,需求时间较紧迫,如厂房修缮、技改土建专业、地管修复等零星工程,零星工程点多、面广、量多。具体工程量和要求,详参零星工程申请单或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等。
本次招标的承包范围:各部室、气化一厂、空分厂、热电厂、煤储运厂、气化二厂、质检中心、调度中心、乙二醇一厂和煤化工厂区外等零星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组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5.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建筑工程施工资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提供有近三年(自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应的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或验收报告)
8.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8.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8.4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8.5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6 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7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被责令停产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到2025年10月19日09时30分
2.投标标书费:100.00元整(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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