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标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广州银行韶关分行2025年-2027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采购数量:1家。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五、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止。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招标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一)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为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五)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当日,评标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其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分公司也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七)利害关系(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招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的情形。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相关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需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
1、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银行保险机构、税务机关以及银行同业会的处罚或者处分;
2、投标人不存在违反《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监管制度限制性规定的情形;
3、投标人未曾与采购方发生采购及其他方面的法律纠纷,不在本行服务投标人黑名单内。
(十)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已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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