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封开县南丰工业集聚区产业园区配套贺江二桥新建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公路事务中心。招标资金已落实。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贺江北侧,起点桩号 K0+000(与规划县道 X452 线 01 段终点 K6+175.729 顺接),随后在宝鸭村东南侧设置桥梁跨越贺江,经过大塘村庄与现有道路S535 线在终点桩号 K1+061.511 相接。路线全长约 1.062km,设大桥 875m/1 座【全桥共7联,主桥采用(80+150+80)m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方案,北侧引桥采用(4x25+4x30+3x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南侧引桥采用 3x30m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现浇箱梁+(20+21+19+20)m+4x20m 普通钢筋混凝土连续现浇箱梁主梁采用单箱单室截面,主墩采用双肢薄壁墩,承台接钻孔灌注群桩基础。】平面交叉1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涵洞1道。
合同额度7733.3663万元。总工期1080天,开工时间2025年9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8年8月15日。本批物资需求起止时间:2025年10月至2028年7月。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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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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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T-01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年产10万m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HNT-01包件不支持代理商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连续两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4年7月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HNT-01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7月至今)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数量不少于两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7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7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③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11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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