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吉润净月医院食堂食材采购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标人为长春吉润净月医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吉润净月医院食堂食材采购
2.2招标范围:米面粮油、水果、蔬菜、肉蛋奶、生鲜、干调等,详见供货要求。
2.3服务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新城大街与飞虹路交汇处。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有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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