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西金凯新型墙板科技有限公司回转窑废气深度治理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3767000元
最高限价:376700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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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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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凯新型墙板科技有限公司回转窑废气深度治理项目第二次 |
一批 |
3767000元 |
详见第二章技术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45 天内供货(含设计)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以及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提供加盖联合体成员公章的联合体协议原件)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和招标文件特殊要求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仅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或签字。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信用证明
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他人的代理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成员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成员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11日8:30时至2025年10月16日17:30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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