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隰县昕水河流域沿河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施工(项目编号:GC141000202500540001),已由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隰行审发【2022】60号、隰行审发【2024】3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国家环保专项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隰县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隰县昕水河流域沿河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施工2.2建设地点:隰县
2.3项目规模:主要包括曹城村污水处理站(含石家庄村、曹城村),设计规模为200m3/d;坪城村污水处理站(含中桑峨村,下桑峨村,寨子村,坪城村),设计规模为200m3/d,2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其余村设置收集池转运。同步配套污水管网约31195m。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第一标段:工程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即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本项目财政审定金额为:29865110.84元。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隰县昕水河流域沿河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施工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给排水或机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23时59分
本隰县昕水河流域沿河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施工(项目编号:GC141000202500540001),已由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隰行审发【2022】60号、隰行审发【2024】3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国家环保专项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隰县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隰县昕水河流域沿河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施工2.2建设地点:隰县
2.3项目规模:主要包括曹城村污水处理站(含石家庄村、曹城村),设计规模为200m3/d;坪城村污水处理站(含中桑峨村,下桑峨村,寨子村,坪城村),设计规模为200m3/d,2座小型污水处理站;其余村设置收集池转运。同步配套污水管网约31195m。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第一标段:工程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即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本项目财政审定金额为:29865110.84元。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隰县昕水河流域沿河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期)施工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给排水或机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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