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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学前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日期:2025-10-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安县学前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最高限价:19821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乐安县学前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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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需求及附件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供货并调试完毕。出现质量及售后问题应在24小时内响应解决。

本项目是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或承诺函】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询价通知书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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