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平顶山焦店智慧社区5G智能灯杆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规模:平顶山焦店智慧社区 5G 智能灯杆项目实施道路共计 7 条,道路总 长度约 11879 米。本项目位于平顶山新华区焦店智慧社区,新老城区交 界处。项目区域范围:东至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辉光路,原路名:灰管路)、南至建设路、西至新新路、北至平安大道。其中纬四路、纬五路等部分道路为在建道路,路灯杆、基础等照明工程基础设施未建设;其它道路均为已设计未施工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上5G 智能灯杆 722 套;智慧照明单灯控制器 722 套;LED 信息屏 277 套;公共 WiFi 277 套;环境监测 5 套,交流充电桩 20 套;综合管道约 31.1 公里,智能灯杆控制软件系统 1 套。智能灯杆预留 5G 微基站、智慧交通执法系统、智慧信号控制系统、公安治安及雪亮工程等设施加装接口,项目总投资约3492.98万元。
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专项债券,已落实。
8.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9.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及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若新成立的企业,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要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资格评审完成前,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注:(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平顶山焦店智慧社区5G智能灯杆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建设规模:平顶山焦店智慧社区 5G 智能灯杆项目实施道路共计 7 条,道路总 长度约 11879 米。本项目位于平顶山新华区焦店智慧社区,新老城区交 界处。项目区域范围:东至白鹭洲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辉光路,原路名:灰管路)、南至建设路、西至新新路、北至平安大道。其中纬四路、纬五路等部分道路为在建道路,路灯杆、基础等照明工程基础设施未建设;其它道路均为已设计未施工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上5G 智能灯杆 722 套;智慧照明单灯控制器 722 套;LED 信息屏 277 套;公共 WiFi 277 套;环境监测 5 套,交流充电桩 20 套;综合管道约 31.1 公里,智能灯杆控制软件系统 1 套。智能灯杆预留 5G 微基站、智慧交通执法系统、智慧信号控制系统、公安治安及雪亮工程等设施加装接口,项目总投资约3492.98万元。
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项目概况中的全部内容)。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专项债券,已落实。
8.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
9.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及2023年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若新成立的企业,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以上要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资格评审完成前,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以作证据存档。
注:(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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