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宁夏电力吴忠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六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CY2925S02006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
采购公告附件一:
工程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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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包名称 |
项目名称 |
计划服务工期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合同选取 |
框架协议项目计划入围供应(服务)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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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Y2925S02006-9012021 |
咨询服务 |
包1 |
宁夏天能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维护咨询服务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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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应答人具有相关咨询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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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委托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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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Y2925S02006-9012020 |
中介服务 |
包1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2026-2027年税务服务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7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近5年,应答人具有税务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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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委托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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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Y2925S02006-9012002 |
办公服务 |
包1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办公设施(办公家具、门窗及食堂电器)等零星维修服务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7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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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应答人具有办公设施维护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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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设备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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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Y2925S02006-9012002 |
办公服务 |
包2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空调维修保养服务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7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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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应答人具有办公设施维护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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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设备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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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CY2925S02006-9013003 |
后勤服务 |
包1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场区化粪池、下水井清理服务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7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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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应答人具有卫生保洁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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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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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CY2925S02006-9012006 |
技术服务 |
包1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7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
近5年,应答人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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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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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CY2925S02006-9012006 |
技术服务 |
包2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继电保护测试仪技术服务项目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7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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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应答人具有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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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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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CY2925S02006-9011002 |
车辆服务 |
包1 |
天能公司2026-2027年度(利通区、青铜峡市、红寺堡区)生产普通、特种车辆日常保养及维修服务框架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7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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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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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服务框架采购协议/《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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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CY2925S02006-9011002 |
车辆服务 |
包2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度特种车辆设备液压维修服务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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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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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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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CY2925S02006-9011002 |
车辆服务 |
包3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发电作业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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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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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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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Y2925S02006-9011002 |
车辆服务 |
包4 |
天能公司2025-2026年度(同心县营配中心)生产普通、特种车辆日常保养及维修服务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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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应答人具有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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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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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CY2925S02006-9012023 |
租赁服务 |
包1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施工机械、车辆租赁服务框架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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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应答人具有设备租赁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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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框架采购协议/《技术服务合同》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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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CY2925S02006-9012015 |
设备检测试验 |
包1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等试验项目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7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证书(CNAS)(检测试验范围包括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等) |
近3年,应答人具有检测试验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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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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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CY2925S02006-9014001 |
劳务分包 |
包1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树木采伐、修剪、补栽等服务框架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
近5年,应答人具有劳务业绩不少于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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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框架采购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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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CY2925S02006-9012012 |
人力资源服务 |
包1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框架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综合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近5年,应答人具有招聘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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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框架采购协议/《技术服务合同》/《劳务外包合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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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CY2925S02006-9012012 |
人力资源服务 |
包2 |
2026年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驾驶员业务外包服务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综合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近5年,应答人具有招聘服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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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劳务外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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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CY2925S02006-9001005 |
电网工程咨询服务 |
包1 |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涉铁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框架采购 |
计划服务实施开始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服务实施完成日期:2026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确定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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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应答人具有跨铁路、航道等安全性评价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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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框架采购协议/项目核准专题评估委托合同 |
2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一。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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