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分为3个标项,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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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号 |
招标内容 |
项目预(估)算金额 |
中标家数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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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英特物流食堂食材采购 |
365万元/年 |
2至8名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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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华物流食堂食材采购 |
70万元/年 |
2至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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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温州物流食堂承包服务采购 |
70万元/年 |
1名 |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为首次合同服务期。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并根据招标人最新需求情况、上一年度合作的满意度情况及《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服务期满后可续签。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
3.招标需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
6.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格要求为通用要求,标项1、标项2、标项3的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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