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粤电大南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广东粤电大南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 广东粤电大南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消防车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期建设2套480MW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960MW,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设计规范》(DL/T5174-2020)的规定,电厂需配备两辆消防车,一辆水消防车,一辆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并设置消防车库。消防站一楼设有3个车位(2个停车位+1个检修车位),车库长14.5米,宽5.1米,高不低于4.5米,门洞宽4.1米,门洞高4.5米。
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消防车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需求,配备两辆消防车,一辆水消防车,一辆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4交货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广东粤电大南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消防楼。
2.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方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企业或合法机构,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方须为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所投设备器材的制造厂家或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再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3)投标方用于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自主设计和制造水消防车和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的能力,并取得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资质及认证(投标车辆以工信部备案信息为准),同时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品牌同类消防车具有至少2个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当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承包范围、数量和型号、合同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上午8:00时至2025年10月1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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