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采购 项 目由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电务部根据 兰铁计统函〔2025〕161 号批准建设,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甘肃省、中国铁路总公司项目资本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 , 本次物资 采购单位 为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兰新线自闭改造工程项目部 。根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 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对已具备 采购 条件的 电缆标桩、信号室内外配线、信号连接线及垫块、电缆成端柜、区间组合柜 进行 询比价采购,特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采购内容
详见附表 1询比价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拥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的经营范围。
3.2 生产 能力 要求:
( 1 ) 生产厂家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 2) 投标人能够满足采购人的供货时间要求,对于采购人提出的加急订单应优先排产供货生产。
3.3 财务能力要求:
(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能够接受采购单位的付款条件 ;
( 2)付款条件: 买方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对卖方已完工作验收合格后,买方在 90 日内支付到该周期结算货款的 60 % ,在 180 日内支付到该周期结算货款的 100% ,依此类推。款项支付完毕,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本合同项下所有付款均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铁建财票、供应链金融(铁建银信、中企云信、建 信融通 )等方式支付到卖方合同中指定银行账户;采用银行承兑、铁建财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的,相关贴息费用承担方式为 卖方承担 。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 标的物 必须满足国家 现行 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 , 供货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标准的则以新标准执行, 售后服务良好且有可靠保证 ;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 01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内至少 1 份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物资供货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 6 其他要求:
( 1 )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 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 3 ) 本次 招标一包一投,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 , 不接受 在 最新一期 《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 的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 投标 者,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报名获取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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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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