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委托, 现就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2025年接触网支柱倾斜隐患整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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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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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 |
呼和浩特供电段2025年接触网支柱倾斜隐患整治 |
项 |
1 |
9%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投标单位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在工期内真实有效。
4、投标单位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近3年内至少提供3项铁路电气化既有线施工业绩。
5、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期需在本项目实施工期内真实有效。
6、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3年内审计报告。
8、投标单位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议价。
10、投标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报名。
11、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
1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5 年 10 月 11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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