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1(龙岩市第二医院三维电生理标测系统+心脏电生理刺激仪+消融仪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龙岩市第二医院三维电生理标测系统+心脏电生理刺激仪+消融仪采购项目 | 1(套) | 是 | 详见招标文件。 | 1,8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响应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响应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除外);响应人为经销商,投标货物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响应货物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响应货物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经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或承诺成交后该产品向主管部门备案的承诺函。 ②响应货物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响应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有附件也应提供)。(响应人提交的《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2)响应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 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0-10 至 2025-10-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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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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