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黄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能源港项目一期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内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503-410527-04-05-242586(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黄万江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黄万江新能源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黄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能源港项目一期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黄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能源港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内黄县繁阳大道与夏荫路交叉口西南角
2.3项目概况:内黄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能源港项目(一期),位于内黄县繁阳大道与夏荫路交叉口西南角,实现供暖面积148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热系统、智慧供热系统及配电、高压配电、供热管网建设及二级站设备采购安装、能源站主体及设施建设等,其中热源采用中深层地热井下换热系统+岩土储能循环利用系统。
2.4招标控制价:272.31万元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审计配合等)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从收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及通过相关部门全部审计止。
2.9评定分离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处于合法的有效经营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中,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缴纳税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1日上午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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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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