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山县五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二期)已由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光发改审〔2021〕129号、光发改审〔2025〕22号文件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504-411522-04-01-936038,招标人为光山县五岳水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光山县五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二期);
2.2项目编号:A320
2.3建设地点:位于五岳水库水源地流域范围内所涉及的殷棚乡、南向店乡和马畈镇3个乡镇;
2.4项目金额:17270845.39元;
2.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站工程、生态湿地和植物氧化塘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水源地管护工程等;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共分为一个标段;
2.8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参建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7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评委需在线查询投标人失信记录,核实投标人截图准确性;
3.8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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