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卫星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采购条件和方式
本项目名称为网络路由子系统配套仪器仪表,采购人为上海卫星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
3.1采购范围:网络路由子系统配套仪器仪表,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3.2实施周期:2025年12月10日。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网络损伤仪最终验收和交付,通过API接口完成采购人指定的损伤模型集成至仪表平台,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测试,出具测试报告,并完成评审和意见闭环。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3.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如上海市。
四、供应商资格
(1)独立订立合同方面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可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独立开展业务,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供应商需提供相关公司文件/制度,或总公司授权参加本项目的书面材料)
(2)供应商过往业绩方面
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不少于1个金额在40万元(含)以上网络损伤仪相关业绩。
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金额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若合同不足以证明其项目经验,还需提供用户证明或项目验收等能证明其符合业绩经验的其他材料。
(3)财务及商业信誉情况
(1)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月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2)信誉要求:
①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或在评审现场查询到未被“信用中国”列入相关名单。
②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A.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B.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③未被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④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法律法规规定的或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投标人被行政监督管理机构限制参与招标活动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3)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接受代理商参与。
代理商要求:供应商若不是响应产品的生产(或研制)单位,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研制)单位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与原生产厂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不接受分包。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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