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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引进合作商建设停车场智能停车充电站(桩)项目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10 收藏项目
一、招标人:安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编号:ACC

三、项目名称:安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引进合作商建设停车场智能停车充电站(桩)项目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中标人在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在经营期接受招标人对充电运营服务收费(电费+充电服务费)单价的限制和经营的监管。

(一)建设地点:拟建地点包含黄果树新城票务中心、黄果树王三田坝游客服务中心、安旅集团内部停车场、紫云格凸河景区、安顺天龙屯堡景区,共5个充电站点。

(二)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建设全快充车位按停车场车位规划比例数量进行建设,投标人购置箱式变压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建设,配套购置变压器、消防及监控安防等设备,配套建设电力电缆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基础工程及其相关附属工程。

(三)招标范围:本项目由招标人提供指定建设场地,由中标人全资出资建设,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形式选择中标人,在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电力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和运营等,验收需要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以及招标人质量要求,投入运营后由中标人负责日常维护,并派驻不低于1人驻场参与运营管理工作。

(四)运营合作期限:10年

(经营期从充电站验收合格,正常充电3个月开始计算。)

(五)计划工期:

1、开始工作日期:合同签订之日;

2、计划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提供设计成果;

3、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

4、计划交工日期: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进行交付。

五、投标人具备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此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③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④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提供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

特殊资格条件:具有行政监督部门通过备案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1、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00:00至2025年10月15日17:00:00;

2、售价:伍佰元整(500元),现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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