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赤峰新能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赤峰新能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赤峰新能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服务
项目概况: 为规范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赤峰新能源拟对林西四号站、克旗五号站、克旗六号站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服务。
项目所在地: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标段信息
1. 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赤峰新能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服务 标段
发标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接收甲方任务单后5个工作日内开展评审工作,并在完成评审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业绩要求:(1)应答人在近5年(2020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日)至少具备1份已完成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服务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页)和2)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3.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至 2025年10月15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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