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项目单位: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靖远煤业集团刘化化工有限公司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尿素单元造粒喷头采购(二次)。
3.交货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王岘镇东星村苏家墩201号。
4.资金来源:资本金、股东借款及其它融资方式。
5.项目规模: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30万吨合成氨、2×35万吨尿素、10万吨甲醇、2.16亿m3(p+CO)、6万吨三聚氰胺、5万吨尿素硝铵溶液、5万吨液体CO2、2500吨催化剂。项目分两期实施,实施主要内容为:生产装置包括原、燃料煤储存输送,两套粉煤气化、空分、变换、低温甲醇洗、硫回收、氨压缩、二氧化碳压缩(分别供气化和尿素)、液氮洗、合成气压缩、氨合成、尿素装置(一套新建,一套搬迁);一套PSA制气、三聚氰胺、尿素硝铵溶液、甲醇(搬迁改造)、催化剂等装置;项目配套的三台28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含脱硫脱硝)、循环水、化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高盐水蒸发结晶分盐等公用工程,总图运输(含拟从银光集团衔接的铁路专用线、南北物流通道)、储存、包装、供配电及电信、监控、给排水、供热、中心控制室、生产性用房、大门围墙等辅助工程;食堂、浴室等服务设施。
6.招标范围
6.1招标范围包括整台设备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试验、检验、防腐涂漆(按项目详细工程设计设备和管道防腐涂漆工程统一规定)、验收、运输(含包装、货到现场车板交货)、保险(交货验收前)、指导安装和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图纸等直至验收合格,并参照《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及《靖远煤电气化气项目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有关规定,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含设备溯源二维码)。
6.2具体供货范围、工作内容及分工界面详见合同条款附件八《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界面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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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材料编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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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0-G-2052 |
造粒喷头 |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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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20-G-2052 |
造粒机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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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招标设备主要技术要求、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基本参数详见数据表)。
6.4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设备配置(主体材料及零部件制造供货商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配置供货要求。
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9.质量要求:以上设备严格执行最新发布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若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有差异,以最高标准执行,所有采购设备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并参照《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 51296-2018及《靖远煤电气化气项目数字化交付统一规定》有关规定,达到招标人数字化交付要求(含设备溯源二维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书或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8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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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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