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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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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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体育公园部分场馆合作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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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一 |
羽毛球 |
1 |
项 |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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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二 |
跳绳、田径、排球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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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2.本项目共分为2个品目,所有潜在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参与报名及评审,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品目,已中品目一的供应商,不具备品目二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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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履约。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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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