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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D

项目名称: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7,171.5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3000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吕河镇桂花社区一组和五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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