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调料易耗类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调料易耗类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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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采购内容 |
配送地点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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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调料易耗类采购 |
详见《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品原材料及调料易耗类项目采购技术规范书》 |
福建省东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食堂(福建省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惠荣路1号)。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备注:技术规范书所列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以招标方实际需要并经现场交付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采用 1+2模式,即初始服务期为一年,初始服务期届满前两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单价不高于本合同的基础上可续签两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的商超,具有实体营业超市【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食堂物资供应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
3.5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原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仍继续有效)【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领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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