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山西高速新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离石东服务区加气站(东区)、沁水停车区加气站(北区)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 JKJT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采类型: | 服务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5-10-10 18: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16 18:00 |
| 开标时间: | 2025-10-31 15:00 |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一、招标条件
山西高速新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离石东服务区加气站(东区)、沁水停车区加气站(北区)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列入山西省高速集团2025年度预算,并经新能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5次会议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高速新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离石东服务区加气站(东区)、沁水停车区加气站(北区)将在近期移交运营,现计划为上述2座加气站集中采购2年劳务外包服务,负责加气站人员的招聘、培训、取证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各加气站能够顺利开通运营。
2.2招标范围与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001标包:山西高速新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5-2027年离石东服务区加气站(东区)、沁水停车区加气站(北区)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见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期之日起24个月。
2.4服务地点:离石东服务区加气站(东区)、沁水停车区加气站(北区)。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和招标人需求。
2.6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劳务外包服务业绩。
3.3人员要求:
离石东服务区加气站(东区)项目负责人1名,另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系统打印的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费明细或其他近一年内任意一次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为准。
沁水停车区加气站(北区)项目负责人1名,另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系统打印的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费明细或其他近一年内任意一次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未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8)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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