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政务服务自助办理等设备及故障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255047.58元(不含税),拟成交1名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政务服务自助办理等设备及故障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所需设备采购、故障维修服务等,内容如下(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不划分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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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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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 |
政务服务一体机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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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动产制证一体机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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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通一卡通办卡设备 |
3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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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故障维修服务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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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完成供货。
1.4合同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255047.58元,各单项限价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项最高限价(元) |
|
1 |
政务服务一体机 |
1 |
台 |
82300.88 |
|
2 |
不动产制证一体机 |
1 |
台 |
138495.57 |
|
3 |
交通一卡通办卡设备 |
1 |
台 |
6637.17 |
|
4 |
故障维修服务 |
1 |
项 |
14339.62 |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4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或服务起始时间任一时间符合要求即可)至少1个自助办公设备销售类项目业绩。
证明文件要求为:合同双方盖章的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章页)扫描件,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则须包含双方盖章的框架协议及订单扫描件。业绩个数以合同或框架个数为准。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如代理商响应,需要取得生产厂商针对响应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授权,代理商与生产厂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否则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2.1.7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有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8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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