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服装装备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JJ
(三)项目需求:
1.详见附件1《服装装备清单》。
2.供应商必须对附件1中的所有项目需求进行完整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3.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采购服装装备,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四)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装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2.供应商须提供所供服装装备的质量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
3.服装面料、辅料等需符合环保要求,不含有害物质。
(五)供货时间:
1.服务期限内,每次采购订单下达后,供应商需在2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供应商应具备快速响应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也能按时按量完成供货。
3.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延期交货,每延期一日,扣除当次订单总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当次订单总金额的5%。
(六)验收标准:
1.数量、质量、规格、款式、颜色等均需符合采购人需求及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采购人内部标准)。
2.服装尺寸应符合采购人提供的尺码表。
3.包装应完好无损,确保运输过程中服装不受污染或损坏。
(七)验收方法:
1.验收时,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单次采购需求清单进行全数检验。
2.对于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如因质量问题导致批量退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八)售后服务:
1.质保期限: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更换周期:对于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
3.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4.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确保及时解决问题。
5.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售后服务热线和在线支持。
(九)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提供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于“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证明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提供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证明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承诺符合上述所有信用查询要求。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或附证明材料(如生产设备、技术人员资质证书、服务经验说明等)。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1.采购人将组织内部审核小组,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二)确定中标单位
1.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达到3家及以上,采取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评分明细表》。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细则,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给出相应的评分。
3.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四)备选供应商
1.为应对中标供应商可能出现的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采购人可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确定1-2家备选供应商。
2.如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综合得分排名依次选择备选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
四、投标方式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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