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军粮统筹配送中心有限公司549.99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已由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南省军粮统筹配送中心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南省军粮统筹配送中心有限公司549.99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丘海大道丘海粮食储备库。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项目拟利用丘海库仓储一、仓储二、连廊及综合办公楼既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规划装机容量约为549.99kWp,并网方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2.4招标范围:(1)屋面原有建筑物拆除(2)前期手续办理:发改备案,电网接入申请复函,电网接入方案确认函等;(3)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屋顶结构安全评估报告及加固方案(若需)、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配合等设计相关服务。(4)工程施工: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正式的施工图内容为准)。
2.5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此工期不含前期并网手续,前期并网手续的办理周期约定为2个季度内完成)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9万元,其中设计费控制价5.00万元,施工费控制价1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必须达到承装五级(含)以上、承修五级(含)以上、承试五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2)、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3)、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信誉要求: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禁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要求施工总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请于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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