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答条件
采购人已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国家电投阜新阜蒙二期348.5MW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应答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
2.分包工程概况与应答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北部场区位于大五家子镇、于寺镇、太平乡片区;南部场区位于化石戈镇。2.规模:二期拟安装 41 台单机容量 8.5MW 风电机组及其配套的集电线路等工程,装机规模为 348.5MW。本标段涉及施工内容为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
2.3 应答内容:国家电投阜新阜蒙二期348.5MW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主要工作(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材料(甲供除外)采购、材料(含甲供)卸车保管、存储、二次倒运、施工、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档案验收、配合调试、竣工验收、移交生产、缺陷责任、保修责任等工作。
1)集电电缆线路工程(土方开挖、石方开挖等)、集电架空线路工程(线路复测及分坑、土方开挖、石方开挖等)、接地敷设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集电线路土建工程;
(2)集电电缆线路(电缆敷设、35kV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配合范围内的电力电缆交流耐压试验等)、集电架空线路(铁塔组立、防盗螺栓增重、铁塔基础、各种附件等)、通信光缆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集电线路设备及安装工程;
(3)工程施工所需穿(跨)越公路、线路、河道等特殊穿(跨)越手续的办理;负责工程范围内的管线、电缆、光缆等的协调、迁移及保护工作;
(4)以风机箱变高压侧为分界点,本标段包含箱变高压侧施工、包括集电线路电缆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线路侧至招标分界点的所有建筑安装、配合调试、验收等,在本标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等;
(5)负责配合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集电线路并网协议、调度协议、供电部门验收(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合同签订及并网验收等全部工作)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区域内临时驻地、场地建设、施工便道的修建、维护及配合用地征拆、施工水电管网布置、各种小型临时设施、备用电源、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等所有相关附属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4.1。
2.4 计划工期:344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由承包人另行通知。
2.5 质量要求:符合主合同要求,并符合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相关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及劳务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四库一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注册要求:……
3.6 应答要求: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不同供应商不得使用同一设备终端查询同一采购项目信息(以下简称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违反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按如下方式处置:
3.6.1 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禁止事项的,其投标(响应)无效。
3.6.2 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上传同一标段(包)投标(响应)文件的,参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不同应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应答人相互串通投标”,认定相关供应商串通投标,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
3.6.3 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且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黑名单供应商认定条件,认定其采取不正当手段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
3.6.4 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采购平台“重大违约失信认定标准”,认定其在资审时弄虚作假,纳入D级供应商管理,禁用一年。
3.7 其他要求:各采购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交应答文件,但最终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4.应答报名
4.1 有意参加应答,请于 2025 年 10 月 10日至2025年 10 月14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采购人已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国家电投阜新阜蒙二期348.5MW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目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的施工进行劳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应答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
2.分包工程概况与应答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项目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北部场区位于大五家子镇、于寺镇、太平乡片区;南部场区位于化石戈镇。2.规模:二期拟安装 41 台单机容量 8.5MW 风电机组及其配套的集电线路等工程,装机规模为 348.5MW。本标段涉及施工内容为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
2.3 应答内容:国家电投阜新阜蒙二期348.5MW风电项目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主要工作(工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材料(甲供除外)采购、材料(含甲供)卸车保管、存储、二次倒运、施工、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档案验收、配合调试、竣工验收、移交生产、缺陷责任、保修责任等工作。
1)集电电缆线路工程(土方开挖、石方开挖等)、集电架空线路工程(线路复测及分坑、土方开挖、石方开挖等)、接地敷设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集电线路土建工程;
(2)集电电缆线路(电缆敷设、35kV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配合范围内的电力电缆交流耐压试验等)、集电架空线路(铁塔组立、防盗螺栓增重、铁塔基础、各种附件等)、通信光缆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集电线路设备及安装工程;
(3)工程施工所需穿(跨)越公路、线路、河道等特殊穿(跨)越手续的办理;负责工程范围内的管线、电缆、光缆等的协调、迁移及保护工作;
(4)以风机箱变高压侧为分界点,本标段包含箱变高压侧施工、包括集电线路电缆接入升压站35kV开关柜;线路侧至招标分界点的所有建筑安装、配合调试、验收等,在本标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等;
(5)负责配合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集电线路并网协议、调度协议、供电部门验收(并网手续办理(《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合同签订及并网验收等全部工作)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区域内临时驻地、场地建设、施工便道的修建、维护及配合用地征拆、施工水电管网布置、各种小型临时设施、备用电源、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等所有相关附属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4.1。
2.4 计划工期:344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由承包人另行通知。
2.5 质量要求:符合主合同要求,并符合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相关要求。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资质及劳务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四库一平台”等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注册要求:……
3.6 应答要求: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不同供应商不得使用同一设备终端查询同一采购项目信息(以下简称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违反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按如下方式处置:
3.6.1 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禁止事项的,其投标(响应)无效。
3.6.2 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上传同一标段(包)投标(响应)文件的,参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不同应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应答人相互串通投标”,认定相关供应商串通投标,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
3.6.3 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且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黑名单供应商认定条件,认定其采取不正当手段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禁用三年。
3.6.4 不同供应商使用相同设备登录账号,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参照采购平台“重大违约失信认定标准”,认定其在资审时弄虚作假,纳入D级供应商管理,禁用一年。
3.7 其他要求:各采购人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交应答文件,但最终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4.应答报名
4.1 有意参加应答,请于 2025 年 10 月 10日至2025年 10 月14日1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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