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采收)2套采收设备操作室更换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因常年使用供给车间采收设备操作室老化严重,操作室外墙锈蚀破损,操作室门窗破损不密闭,室内地板破损开裂严重,室内设施损坏严重。另公司安全检查时查出诸多安全隐患,采收设备操作室保温材料不符合现有消防规范,于2025年要求进行整改。现需就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采收)2套采收设备操作室进行更换。
2.2招标范围: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供给车间(采收)2套采收设备操作室更换项目,含8#采船前舱、后舱、配电室;锚船配电室。7-1#采船后舱、配电室;锚船配电室,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2.4服务期限:9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5年10月18日上午10:00;踏勘集中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本招标项目要求相匹配的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需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且至少要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类似业绩1项(类似业绩指与本次招标所需内容接近或相近的业绩),提供相应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
3.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资格,无在建项目,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提供本企业有效的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5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6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承诺函);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1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16时30分止……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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