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萍乡旭阳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简称:萍乡旭阳铁路专用线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采购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萍乡旭阳铁路专用线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萍乡旭阳铁路专用线位于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湘东工业园内,北侧毗邻沪昆铁路灯芯桥站,南侧为旭阳焦化主厂区。本专用线自萍实专用线装卸站西端咽喉引出,与沪昆铁路并行向西走行 417m 后,进入旭阳专用线装卸场,线路全长自 14#道岔岔心起算 0.786km(含装卸场)。萍实铁路装卸站内既有I道向北拨道1.5m,并在既有I道南侧新增调车线2条,有效长均满足850m;为保留装卸站内既有II道西端北侧的集装箱装卸功能,将既有集装箱装卸线由贯通式改为尽头式并向西延长,延长后装卸线有效长424m。萍乡旭阳铁路专用线自萍实专用线装卸站西端引出,根据项目总体规划,旭阳装卸场对应单翻翻车机配置2股线路,即“一重一空”,有效长满足半列长度;对应装焦筒仓配置装焦线1股,有效长750m。萍实改扩建及旭阳场站线路总计全长5.49km。
2.2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请登录)
2.2.2 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组织单位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013年修正);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修正);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8 号);
(8)《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公司物资〔2023〕299 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SPHNT-0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可供应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报价人需为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4年)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招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报价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组织单位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不得被“信用中国”等国家网站平台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此类情况(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接受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同一包件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5.竞谈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8时00分-2025年10月16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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