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吉林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三期)第四包 二次。
2.项目编号:采购计
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16259号;
3.分包情况:
第四包:第三方质控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5.采购预算:2000万元。
6.最高限价:第四包:66万元;
7.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
9.合同履行期限:四包:1-3包通过验收后开始第三方质控工作,时间为1年;
10.质量标准:四包: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2.投标人可参加多个包投标,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包(兼投不兼中)。评标按第一包至第五包的顺序依次进行评标。根据各投标人可投标多个包,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的原则,在以前包评审结束已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将不被确定为其他包的中标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2022年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6: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