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性谈判销售废旧物资项目
本次废旧物资项目包含:21项设备,明细详见附件1《废旧物资清单表》。
二、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资质、报价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价公司须是具有报废物资(再生资源)经营资质的回收企业或直接利用报废物资进行生产经营的其他企业。
2.不接受国铁集团和中国铁路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关系的企业参与。不接受因处罚而导致营业执照被吊销期限内的企业参与。不接受因不良行为被国家铁路局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
3.回收公司必须具备购买、装卸、运输能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报价
①报价税率13%,应在报价表写明增值税税率。
②销售人设有最低底价,回收商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底价。
三、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时间
科研所废旧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销售时间定在2025年10月15日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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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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