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2.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6年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ZBFW-2(请登录)
4.预算金额:1,164,917.00元;
5.采购需求: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6年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03日至2026年12月31日;
7.服务标准:具体要求按《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电子卷宗阅卷目录规范》(FYB/T52021—2018)进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行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 号))。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5 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购买采购文件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