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江苏银行上海分行2025年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T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江苏银行上海分行2025年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2、服务期限:期限一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11月19日)。
三、最高投标限价
183.5万元(含增值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资金来源:自筹。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通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出具基本账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开具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有效的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同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本项目的服务,且在江苏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提供餐饮服务项目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上须能清晰的体现服务起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双方盖章,否则计为无效业绩)。
五、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下午17:00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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