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S405萧县段改建工程(K7+847.6-K19+073段)二标段监理(二次)
1.2 项目编号:GN
1.3 采购人:萧县龙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1.4(请登录)
1.5 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1.6 标包划分:1个标包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S405萧县段改建工程(K7+847.6~K19+073 段)整体为东西走向,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 80km/h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采用36.5m,中央分隔带宽4.0m,左侧路缘带宽 2×0.5m,行车道宽2×(3×3.75)m,右侧硬路肩宽2×3.75m,土路肩宽2×0.75m。其中二标段起点桩号为K12+462,终点桩号K19+073,路线全长6.611km。二标段总合同价223122942.98元,目前剩余工程量合同金额约11300万元。本次采购二标段剩余工程监理服务。
2.2采购范围:本标段为一级监理机构招标,设置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施工准备期、施工期、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监理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及日常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需满足专项验收条件。
2.3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二标段剩余工程工期约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2.3 服务地点:萧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2.5 其他:/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承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能够按照合同条款要求进场履约)
备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响应文件提供供应商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如供应商成立不足6个月的,则提供供应商成立以来为上述人员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3供应商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函。
3.1.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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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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