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九台区苇子沟街道办事处大院村新建水泥边沟、新建太阳能路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1.4375万元;
5.最高限价:101.4375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需求:九台区苇子沟街道办事处大院村新建水泥边沟、新建太阳能路灯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内完成,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9.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政府采购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能保证连续施工。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执行;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
3.5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最新版的关于《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外省企业无需提供。
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采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08时3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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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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