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野县农机农资物流园建设项目已由新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4-411329-04-01-473377;招标人为新野县耘丰农机物流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监理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野县农机农资物流园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86609.22m2(约合129.91亩),总建筑面积120462.4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8385.89 m2,地下建筑面积12076.59 m2,建筑占地面积35705.90 m2,计容建筑面积108812.23m2,容积率1.26,建筑系数41.23%,绿地率10.42%。主要建设内容为行政办公配套(综合)服务区:1#农机质量检测中心、2#农资质量检测中心、9#农机零配件供应中心、10#农机检测维修中心;仓储物流区:农机配套仓储中心(3#-4#)、农资仓储中心(5#-6#)、农机物流中心(7#-8#)、农资物流中心(11#-12#)、农机农资仓库(13#-14#)、农产品交易市场、配送中心、地下冷库、卫生间及道路、绿化等室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4建设地点:新野县城南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第二标段: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设计(含图审)、施工、采购、交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1)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
(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审核施工单位清单报价;
(3)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现金流量图表、用款计划书;
(4)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5)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6)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承包合同条款,提供咨询意见;
(7)协助招标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招标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8)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9)结算过程中的资料审核及结算办理。
2.7计划工期(服务周期):
第一标段: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周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第三标段: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至工程审计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件);
3.2第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3.2.1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2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项目投标;
(3)以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本标段均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成员共同承担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5)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成员办理报名、投标等活动,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3第二标段: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3.3.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4第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4.1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
3.4.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要求。
3.6 根据(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1日8:30时至2025年11月4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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