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五华区金鼎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科技产业园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23967.02平方米(约35.9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地下室工程、高层产业楼、多层产业楼、配套用房、室外及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68555.43平方米,其中高层产业楼9278.35平方米,多层产业楼25549.01平方米,配套用房13149.69平方米,架空层及连廊2044.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533.73平方米。建筑基底总面积8570.15平方米,建筑密度35.76%,容积率2.0,绿地率18.88%,机动车位240个,非机动车位480个。
2.2招标范围:负责五华区金鼎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实施期间所涉及到的需要进行工程造价的内容等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招标阶段: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出具本工程有关的第三方造价意见、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编制(不含EPC部分)、EPC部分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过程跟踪及相关造价范围备案审查工作(包含送住建局备案及相关协调工作直至工作完成),配合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编制和审查。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协助招标人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自行建立合同台账,实施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类合同全过程监控;对本项目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量的审核、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变更的造价审查、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本项目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协助招标人确定与控制管迁、市政配套等相关造价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资金计划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中间结算,以及招标人在本项目实施阶段的有关造价方面的其他合理性要求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3)竣工阶段:配合工程结算、工程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及本项目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4)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项目目标成本编制(全科目)、定额及市场价对比服务、市场价格调研服务、动态成本管控、成本优化服务、造价工作月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报告,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实施手册》;
(5)招标人委托与本工程相关的零星工程等。
2.3总投资:约64023.3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5825.62万元,招标规模:约213.42万元。上述金额均为估算金额,且不作为本项目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价款以审定金额为准。
2.4服务期限:建设工期36个月,造价服务周期:3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预算编制,全过程造价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
2.5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金鼎山北路金鼎科技园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项目造价管理规定及审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成果资料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2012)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有权部门的审核或备案。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相关标准发生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程相关专业),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3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8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且均具备相关造价执业资格证书,项目实施期间驻现场人员至少2人,提供项目组成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2024年以后成立公司且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而导致无法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的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6投标人的承诺: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
(2)廉洁自律的承诺;
(3)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转租,若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2025年10月16日23时59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费用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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