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SZS-ZBDL-2025-044号项目名称###****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需求:1.在兰鑫钢铁集团焦化厂(焦化项目和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项目)(以下简称“兰鑫焦化项目”)试生产前开展1次全方位专家指导服务;在试生产期间(一般试生产6个月)每月开展1次专家指导服务,共计6轮次;编制试生产期间专家指导服务报告;兰鑫焦化项目试生产结束后进入正常生产阶段(6个月),每月对其开展1次专家指导服务,共计6轮次;编制正式生产阶段专家指导服务报告;在为期1年的服务过程中为兰鑫焦化项目提供1次企业合规性评估、双重预防机制构建评估及信息化建设评估专家指导服务;对兰鑫钢铁集团焦化厂(焦化项目和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项目)每季度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对兰鑫钢铁集团烧结厂、炼铁厂、炼钢厂、轧钢厂、发电厂、转炉厂、特钢电炉厂及甘肃鸿****公司、甘肃海****公司、兰州盈****公司、兰州兰****公司****公司(厂),每季度开展1次专家指导服务(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和复查),共计4轮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①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提供一项即可);⑤ 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⑥ 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⑧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满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安全评价资质范围须包括: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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