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咸阳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2026元春物流配送车辆租赁运输服务,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陕西省烟草公司咸阳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陕西省烟草公司咸阳市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咸阳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2026元春物流配送车辆租赁运输服务,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肆万玖仟玖佰元整(¥449900.00元)
采购内容与范围:拟入选一家供应商为咸阳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提供物流配送车辆租赁运输服务,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卷烟从咸阳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咸阳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配送到零售户手中,提供的配送车辆为车厢4.2米封闭式货车和车厢9.6米重型厢式货车,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本项目谈判采购文件等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咸阳市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2026元春物流配送车辆租赁运输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仲裁裁决书,未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提供招标截止前三天网页截图);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提供招标截止前三天网页截图);不得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发布的黑名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
5.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谈判会议全过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四、响应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7时00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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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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